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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气象局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公告

日期:2018-08-29

为了加强全市防雷安全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2018年上半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各有关单位于4月底前完成防雷安全自查自纠。

二、凡上半年需完成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,特别是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,于5月底前委托具有相应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,完成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改。

三、未按要求履行职责导致雷电事故发生的,将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特此公告

青岛市气象局